中文版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本站首页
关于国统
新闻中心
产品中心
工程展示
企业文化
人力资源
联系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正文
 

国统股份:关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的公告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2023/5/15 16:02:44 | 【字体: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301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涉及诉讼案件,所处当事人地位为被告,该案件一审于4月18日开庭审理;

2.公司涉及仲裁案件,所处当事人地位作为申请人,该案件于4月23日开庭审理;

3.上述案件一审或仲裁尚未完结,公司尚无法判断最终诉讼或仲裁结果。本次诉讼或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估计具体影响金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就与企业有关的纠纷起诉公司,一审于2023年4月18日开庭。公司子公司福建省中材九龙江投资有限公司就与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福州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于近日收到开庭通知,该案件于4月23日开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9号5-6

定代表人:宋德联

被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林泉西路765

定代表人:李鸿杰

第三人: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新城西路5068

法定代表人:王勇

2.本案基本情况

在实施鄯善石材工业园区道路PPP项目过程中,被告履行了有关出资义务,第三人支付了有关款项。现原告就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按期付款的违约金、未按期退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未按期归还拆借款的违约金、承担造成的损失及保全保险费、保全措施费、诉讼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邮寄送达费等费用,合95,218,926.19元。

(二)案件二

1.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福建省中材九龙江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龙海市石码镇紫葳路泷澄经济大楼 17 层 2 区

法定代表人:马军

被申请人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所地:龙海区石码街道公园西路 82 号建委综合大楼

负责人黄俊斌

2.本案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被申请人、申请人签订了《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新建道路、平宁路道路改造和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现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根据合同约定,湖南建工向申请人提交申请要求支付本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中间调整调差含税金额69,047,701.57元。就此,申请人根据PPP合同约定,多次与被申请人沟通无果,现就与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 段新建道路、平宁路道路改造和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 PPP 项目的建安费中间调整(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金额为 69,047,701.57元(具体以委托鉴定的金额为准)并计入该项目的建安费及项目全部建设成本;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 150000 元及本案的仲裁费用。

、诉讼判决或裁决情况

(一)案件一:该案件于4月18日开庭,目前等待判决结果;

(二)案件二:该案件于4月23日开庭,目前等待仲裁结果。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发生日期

受理法院

诉讼标的额(万元)

诉讼阶段

公司诉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除行政协议案

2022.1.4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1,474.57

裁定移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案件管辖,现已受理,等待安排开庭

公司诉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2.1.12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7,282.83

一审已达成民事调解,截止目前已执行完毕

公司与丹东大孤山鑫港实业有限公司纠纷案

2023.3.29

丹东仲裁委员会

791.58

已受理,拟于2023年5月22日开庭

其他单笔在300万元以下的正在审理案件2个(原告)

251.59

尚未结束或等待判决结果

合 计(原告)

9,800.57

——

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

2021.1.7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3,989.75

等待二审判决结果

其他单笔在300万元以下的正在审理案件3个(被告)

344.70

等待开庭或判决结果

合 计(被告)

4,334.45

——

黄连生、温寒秀诉子公司中材天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7.9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527.17

执行中

子公司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诉中铁十八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6个)

2023.1

重庆市北培区人民法院

717.41

已达成民事调解,执行中

其他单笔在300万元以下的执行案件8个(原告)

716.54

执行中

合 计

1,961.12

——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一审尚未完结,公司尚无法判断最终诉讼或仲裁结果,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估计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

   (一)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民事起诉状及法院传票;

   (二)福建省中材九龙江投资有限公司仲裁申请书及开庭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4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文章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媒体报道
    国资要闻
    公示栏
    推荐阅读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友情链接
    返回首页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OA登录
    版权所有 © 200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邮编:831407 电话:0991-3325189 传真:0991-3323096 投资者咨询电话:0991-3325685
    ICP备案:新ICP备16003710号-1 网站建设:新疆二域设计网络公司